子午:为何多数人更关注公家慈善的腐败问题?
在网民对黄杨钿甜天价耳环事件坚持不懈的“注视”下,四川雅安的联合工作组公布了初步的调查结果,黄父因为公职期间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被立案调查。
群众反腐的三大利器(嚣张招摇的子女、欲求不满的小三、愤恨难平的原配)再显神威。这起事件再次说明,凡是高调炫富的官员子女背后必然有涉嫌腐败的父母。胡总编之前就告诫过他们要低调,无奈总有纨绔前赴后继。
虽然初步调查结果显示黄父未参与地震灾后重建的慈善项目工作,但网友的关切以及愤怒情绪确实是从公办慈善涉嫌贪污开始的。
导演汪海林发现了一个舆论场上的现象:“有些人,一直喜欢挖慈善的根,这些人分两拨,泾渭分明,一拨儿只挖公家的,一拨儿只挖私人的。”
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。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,“只挖公家”的那拨,大多是对体制不满的,希望“化公为私”;而“只挖私人”的那拨,大多则是出于对前者的反对,想要维护体制。
而据笔者观察,无论是公家搞的慈善还是私人搞的慈善,都没那么干净。
如果我们进一步观察以往有关慈善腐败引发舆论的热度,大多数老百姓似乎更关注“公家”慈善的腐败问题,这就令“只挖私人”、反对的“化公为私”那拨人尴尬了。
于法而言,无论是公家办的慈善还是私人办的慈善,其募款都来自于公众捐款,只要涉及腐败,都应该被查处。
但是,于情而言,你“公家”的人领着“公家”的工资,还要搞腐败就是罪大恶极;人家明星、企业家出来张罗基金会,却是在“义务”付出,哪怕账目不干净也是有情可原。
笔者当然不认为明星、企业家们搞慈善都是在“义务”付出。私有制下,“天下熙熙,皆为利来;天下攘攘,皆为利往。”相当多的,要么是在作秀,要么是在圈钱。
但老百姓会产生这样的“双标”,怪不到老百姓头上。因为没有人告知老百姓,企业家们可以通过基金会、通过慈善捐款合法避税,更没有人告知老百姓,所谓的“捐款”不过是羊毛出在羊身上,捐的其实是劳动者剩余价值的一部分。
今天某些人连刘文彩这样的恶霸地主都可以洗白,因为他可是真金白银地捐过;至于刘文彩究竟是大善人还是大恶人,恐怕只有当年那些被刘文彩逼租、霸产的农民才真正知道。
如果刘文彩活到今天,想必会“文明”的多,按照“交易自由、等价交换”的市场原则,刘文彩完全可以合法地却赚取剩余价值,也就没人敢说他是恶人。所以,“只挖私人”的那拨人,不能“只挖私人”……
苏联在1936年宪法中取消慈善组织,建立国家社会保障总局,通过制度性安排实现全民福利覆盖;而新中国在1978年前也建立起了全面社会保障体系,以单位制福利供给覆盖全体劳动者。
慈善是公家来办还是私人来办,其实没有那么重要;重要的是,劳动者当家作主、不被剥削的社会主义本可不依赖慈善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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