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要骂交警,否则会很惨!
这是一个靠普通人自己“无解”的事情,但如果不解决或者“解释”好,还是挺可怕的。
事情就如新闻标题所说,湖北孝感有个男的骑摩托车,没有考驾照,被交警拦住了。这肯定是他自己的问题,包括后面他还骂了交警,也是他的问题。
但“被多名交警打断9根肋骨”,这是谁的问题,应该不用多说吧?
其实事情是相当清晰明了的。男子有错:无照骑摩托车+骂人。
交警也有错:群殴+把对方“打断9根肋骨”。
孰轻孰重,一目了然。这么讲吧,无照骑车是违反道路交通法,你最多也就是对他弄点行政处罚,比如罚款,吊销驾照之类。至于骂人,压根就不能算犯法。
谁家骂人犯法啊。谁没骂过人?
而群殴“打断”别人9根肋骨呢?至少,故意伤害罪,这可是触犯刑法了。
读者朋友可以看到,我上面把“打断”两个字框起来了,原因很简单,当地警方回应的意思是,“没有殴打,是在执法过程中受伤。”
这就有点牵强了,你们拖拖拉拉,然后对方就断了9根肋骨?
这好比强奸犯表示,她先骂了我,我就朝她吐一口口水,然后……然后她就怀孕了??
明明是一台电风扇,你硬说它能煮饭;明明是9根断肋,你却解释成“自个太激动摔的”。我们看上去很像傻逼吗?
我大概知道他们想说什么,就是对方反抗太激烈,自己把自己弄伤了。
但显然,这很难服众。甚至,连当事人都说服不了。
最严肃的问题就在这里,当事人不服怎么办?居然只能凉拌!
9根肋骨骨折,构成十级伤残,求助警察,拒绝立案。理由:不存在殴打情况,不满足立案条件。
不尊重人们的智商就算了,连基本的逻辑也懒得理了。
然后问题又回到了起点:不存在殴打,肋骨是怎么断掉9根的。既然没有殴打,又为什么大手一挥,愿意以社会救助的名义给他赔14万?
你们又没犯错,干什么给别人钱。钱多燥的慌吗?
而且这钱谁掏的?
权力断然无法永远不犯错,但不能总拿公众的钱去洗错,更不能让错变成无错。
如果没犯错,就不必赔偿。如果犯了错,要赔偿也不可能用公家的名义来出钱吧。这个混蛋的肋骨,又不是我们打断的。
你们自己打人,纳税人买单,说破天也没有这样的道理。
所以你看,事情就变得很滑稽、很诡异,同时也很可怕。可怕就可怕在一个问题:陷入耍赖的死循环,永远说不清。纵使横过来竖过去,切开来,无论怎么看,处处皆矛盾。奈何,这矛盾你就是无可奈何。
我不否认,无证驾车在前,骂人在后,这男的多半也不会是什么好鸟。我个人很不喜欢他。
但是,这不是交警打人,甚至把别人弄断9根肋骨的理由。对方朝你吐口水固然可恶,但你反手就是一刀,那就是“可怕”了。
更可怕的是,反手完之后,你还可以赖账:医药费我出,但动手的不是我。
哈,那请问动手的是谁,你倒是说啊。
法律对警察是有额外保护的,比如袭警,那可是重罪。这没问题,别的国家也是这样。但能不能与此同时,对普通公民也多一点保护?
否则这两者之间一旦失衡,恐怕会出现“谁执法,谁说了算”的可怕画面。后果,大家也看到了,你骂他们,他们就打断你的肋骨。并且打完之后,你也没什么办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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