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阶级斗争中成长的人民
阶级斗争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绕不开的历史现象,其内涵与外延始终随着时代变迁而演变。从古希腊城邦的债务奴隶反抗到近代欧洲的工人运动,从中国封建王朝的农民起义到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烽火,阶级斗争的目标始终紧扣着资源分配与权力结构的核心矛盾。在奴隶社会,斯巴达克斯起义的火炬照亮的是奴隶对人身自由的渴求,那些被铁链束缚的身躯用武器反抗着奴隶主对劳动力的绝对占有,他们斗争的目标朴素而直接——挣脱枷锁,夺回作为“人”的基本尊严。这种斗争以暴力反抗为主要表现形式,尽管最终多以失败告终,却在历史深处埋下了对剥削制度质疑的种子。
封建社会的阶级斗争则呈现出更复杂的形态。中国秦末陈胜吴广“王侯将相宁有种乎”的呐喊,将农民阶级对土地兼并与苛政的不满推向高潮。当土地被豪强垄断、苛捐杂税压垮农户时,抗租抗税的零星反抗便汇聚成武装起义的洪流。明末李自成提出“均田免赋”,实质上是试图打破封建地主阶级对生产资料的垄断,这一目标超越了单纯的生存诉求,触及了生产关系调整的核心。此时的阶级斗争以土地为焦点,表现为制度性反抗与周期性王朝更替,每一次农民战争的冲击都迫使新王朝调整政策,客观上推动了封建生产关系的自我修正,如唐朝的均田制某种程度上便是对前朝土地矛盾的回应。
进入资本主义时代,阶级斗争的形式与目标发生了质的变化。19世纪欧洲工人阶级在工厂里的罢工,不再是对个别剥削者的反抗,而是针对整个资产阶级生产体系的挑战。当里昂工人喊出“工作不能生活,毋宁战斗而死”时,他们斗争的目标已从争取具体经济利益上升到改变雇佣劳动制度。马克思主义的诞生让无产阶级斗争有了理论指引,巴黎公社的实践首次尝试建立工人阶级政权,尽管昙花一现,却昭示了阶级斗争从经济领域向政治领域的跨越。这种斗争既包括街头示威、工会谈判等和平形式,也蕴含着武装起义的可能性,其进步意义在于打破了资本主义“永恒合理”的神话,揭示了私有制下阶级对立的本质。
中国近现代史上的阶级斗争更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变革史。太平天国运动中,农民阶级试图用《天朝田亩制度》构建“有田同耕”的理想社会,虽然带有空想色彩,却猛烈冲击了封建土地制度与清王朝统治。而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,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阶级斗争呈现出独特的复杂性——既要反对帝国主义侵略,又要推翻封建主义与官僚资本主义统治。土地革命时期“打土豪、分田地”,让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,从经济基础上动摇了封建阶级的统治根基;抗日战争中,全民族统一战线将阶级矛盾暂时让位于民族矛盾,却在反抗外来侵略中凝聚了阶级力量;解放战争则通过推翻国民党反动派,彻底摧毁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生产关系与政治秩序。这种斗争以武装斗争为主要形式,结合土地改革、思想动员等多重手段,最终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目标,为社会进步扫清了制度性障碍。
从历史维度看,阶级斗争的作用如同双刃剑:一方面,它在激化社会矛盾的同时,也成为打破旧秩序的直接动力,如法国大革命通过阶级对抗摧毁了封建特权,为资本主义发展开辟道路;另一方面,它倒逼统治阶级做出改良,19世纪欧洲各国颁布的劳动保护法,本质上是对工人阶级斗争的妥协,客观上推动了社会公平。其进步意义更在于推动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适配——当封建土地制度束缚农业生产力时,农民斗争促使土地政策调整;当资本主义私有制阻碍社会化大生产时,无产阶级斗争为社会主义制度的诞生创造条件。
而人民的斗争实例始终印证着“历史是人民创造的”这一真理。从古代中国“等贵贱,均贫富”的朴素追求,到近代工人阶级组织工会争取八小时工作制;从印度甘地领导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反抗殖民统治,到美国黑人民权运动争取平等权利,不同时代、不同地域的人民以多样形式进行着阶级或阶层的抗争。这些斗争或许目标各异、形式有别,但共同指向对公平正义的追求,对不合理秩序的挑战。当中国农民在土地改革中分得土地,当欧洲工人通过罢工获得休息权,当殖民地人民通过抗争赢得独立,阶级斗争便在具体的历史场景中展现了其推动社会进步的实质——它不是为了制造对立,而是为了打破固化的利益格局,让社会资源的分配更符合多数人的利益,让制度文明向更公平的方向演进。
在当代社会,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治理的进步,阶级斗争的表现形式逐渐从激烈的对抗转向更温和的利益协调,如通过议会斗争、社会协商、政策调整等方式解决阶级或阶层间的矛盾。但无论形式如何变化,其核心依然是对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追求。从古希腊到21世纪,人类社会的每一次重大进步,几乎都伴随着不同程度的阶级或利益群体的博弈,这种博弈或许充满阵痛,却始终是推动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、从失衡走向均衡的重要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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