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然还有这么神奇的事!
刚看到一条视频,说“年底省级卫视将全面取消虚假医药广告。”
说实话,第一反应是愣住了。然后想了想,还是没能想的通。这要么“打击”虚假医药广告,要么“严查”虚假医药广告,什么叫“取消”它?
这就好比官媒通报说,“明年起,不再允许小偷进家门。”
“取消”虚假医药广告,必须有个前提,那就是你知道它是虚假医药广告。可问题来了,你知道这药没用,是骗人的,还能让它上省级卫视?
看着如此拧巴的内容,我一度产生了怀疑。
于是去网上搜了一下,好家伙,居然是真的。
马丁·路德说过这样一句很出名的话:容忍不公正的东西,本身就是另一种不公正。
虚假广告,它本来就是违法的。无论是按照广告法,还是药品管理法,它都不该出现在具有资质的媒体身上,更何况是省级卫视。
注意,不该存在,而不是等到“年底”才统一取消。
否则的话,很多人就会和我一样,在看到报道的时候有种像是宣布“明年起,盗窃将不再允许”、“下个月开始,餐厅禁止在菜里放老鼠”一样荒诞的感觉。
换句话,这条新闻还隐约透露了这样一个意思:这个“虚假医药”广告在省级卫视上的长期存在,监管机构和播出平台都是知情且默许的。
是这个意思吗?可为什么要这样,知道它是“虚假药品广告”,为什么省级电台还要播放。
这让我突然想起前几天在某社交平台上看到的另一个视频,内容是下面这样的,很简单,看图就能明白。一名医院工作的护士拍摄,说:工作14年,头一次见到这样的医疗耗材:一个注射器两个针头。
更讽刺的是,在这条视频下面,点赞最多的一条评论是另一名网友拿出了一张有3个针头的图片……
其实集采这个问题吧,也没什么可多说的了。之前刚出这条新规的时候,各种药效不佳、耗材有瑕疵的爆料,懂得都懂了。同样的问题,都知道集采的不如原研的好,为什么还要上调集采的比例?
答案很简单,钱。或者说,价格、利润。
集采药品和耗材之所以能中标,就是因为它的价格低。那它价格低,自然要压缩成本,要用规模来换低价。
道理如此,但在现实生活里,这必然是不被允许的。比方说,你明知道它药效差,知道它家的耗材质量低,那肯定不该让它中标。否则,谁还敢去那家医院里看病。国家监管机构也多次表态、组织调查这类短板问题。
但结果呢?2个针头3个针头的注射器出现了,某红书上也常有人说之前吃一颗就有效的药现在要吃两颗甚至更多。
所以,我虽然不知道监管、调查、研究之后,问题是否有所缓解,这没人能说的清,但至少问题并未得到解决。
两件事异曲同工,当你看到药品和耗材有问题的时候,首先要做的不是加大监督的力量,而是惩罚偷工减料的药品生产商。不然的话,是无论如何也监督不过来的,因为他们会继续生产低质的东西,甚至一些连成型工艺都没有的人或企业,都会铤而走险凭借着关系走后门去创办一个新的公司,去抢标成为临时扩产的企业。这样的新办的企业说白了纯为利润而来,他们就是来吃“快餐”的,根本不可能有足够的经验或稳定的质控体系,于是批次间的差异或各种质量事件,只会不减反增。
因此,在这一系列看似神奇实则完全符合逻辑的操作下,解决问题的方案,连带着将它报道出来的新闻媒体,都像是一个大笑话。
再于是,现在最大的虚假,不在广告里,而在公告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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