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野人”小孩的背后,暴露的真相细思极恐

作者:竹安 2025-10-22 175

  三岁孩童赤身在泥地里爬行,啃食带露的草茎——这不是原始部落的生存记录,是云南大理某村庄里,被父母“培养”出的活体“返祖实验”。

  当视频里孩子瞳孔里映出成人世界的麻木,我们终于看清:某些部门的“不作为”,才是这场“野人教育”最锋利的帮凶。

  当地部门的操作堪称“糊弄学教科书”。

  居民第一次报警,说“孩子像动物”;第二次报警,说“父母不让穿衣服”;第三次报警,说“孩子不会说话了”——回应永远是“家庭内部事务,不好干涉”。

  直到视频冲上热搜,工作组才慢悠悠“抵达现场”,先说“没拐卖”,再说“调查暗网”,最后轻飘飘要求“别再当众爬行”。

  这哪是解决问题?分明是用公文措辞给丑闻打补丁!孩子的尊严早被踩进泥里,某些人还在纠结“说法是否体面”。

  更荒诞的是对“自然教育”的纵容。

  父母美其名曰“让孩子回归本真”,可三岁孩童连基本穿衣、语言能力都不具备,这叫“本真”?

  叫反人类的养育!邻居骂、民警劝、工作组说教,父母全当耳旁风——他们真不怕法律?还是笃定“家事”二字能把所有人挡在门外?

  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写得明明白白:“不得因性别、身体状况、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,不得实施家庭暴力。”

  可当“家庭暴力”换皮成“教育理念”,某些部门就选择性失明,把这条款当废纸?

  孩子的每一寸裸露的皮肤,都是成人世界良知的试纸。

  他光着屁股爬过村道时,路过的成年人在笑什么?是觉得“孩子不懂事”?还是默认“父母有绝对权威”?

  更讽刺的是,那些口口声声“尊重教育自由”的人,可曾想过:自由的前提是不伤害!

  当父母以“教育”之名剥夺孩子穿衣、社交、正常发育的权利,这不是自由,是犯罪!

  现在最该被扇醒的,是某些部门的“免责思维”。

 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,而是受法律保护的独立个体。

  他错过语言爆发期怎么办?他因长期孤立产生心理创伤怎么办?他未来无法融入社会怎么办?

  这些问题,不该等“调查结果”才被重视,而该在第一次报警时就拉响警报!

  我们常说“文明看细节”,可细节里藏着多少溃烂?

  丰县“八孩女”事件后,我们以为儿童保护网织密了;可“野人小孩”出现,才发现网眼大得能漏过三岁孩童的哭声。

  当父母把孩子当“实验品”,当部门把“不干涉”当“政治正确”,我们离“文明”二字,不过是隔了一层写着法律的纸。

  更扎心的是:如果连最基本的“禁止虐待”都要靠舆论倒逼,连“儿童权益”都要等视频疯传才被看见,这样的保护机制,和纸糊的盾牌有什么区别?

  那些对孩子伸手的父母该被惩罚,那些对求助装瞎的部门,难道不该被问责?

  孩子会长大,但被剥夺的童年找不回来;社会能进步,但被践踏的文明底线,需要所有人一起扛住。

  下一次,当某个孩子在地上爬行时,愿路过的人不再拍照发视频,愿民警不再说“这事儿归家里管”,愿工作组第一时间冲进去,把孩子抱回人类世界。

  毕竟,一个文明的社会,不该让“野人小孩”存在;一个法治的国家,不该让“父母虐童”披着“教育”外衣招摇过市。救救孩子,先救救那些装睡的大人——他们的麻木,才是最大的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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